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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行使法律權利 履行法律義務
第一節
一、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
1、法律義務
(1)法律義務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履行的對他人的責任。
(2)法律義務的履行表現為兩種形式:
①作為,是指義務人實施積極的行為;
②不作為,是指義務人不得實施某種行為。
(3)法律義務具有法定的強制性,違反法律義務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包括:①民事責任、②行政責任和③刑事責任等。
(4)法律義務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①法律義務是歷史的。其內容和旅行方式隨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保障的進步不斷調整變化;
②法律義務源于現實需要。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制度性質、歷史傳統、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勢等因素,會對法律義務的設定產生重要影響;
③法律義務必須依法設定。法律義務必須由法律職權的國家機關依照法律程序設定;
④法律義務可能發生變化。法律義務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現而轉化,派生或消滅。
2、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關系
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關系,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贏。
(1)辯證統一
①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是相互依存的關系,法律權利的實現必須以法律義務的履行為條件;
②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是目的與手段的關系。離開了法律權利,法律義務就失去了履行的價值和動力;
③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還具有二重性的關系,即一個行為可以同時是權利行為和義務行為。
(2)一律平等
①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平等表現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確立為基本原則;
②在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的具體設定上要平等;
③權利與義務的實現要體現平等。
(3)互利共贏
在實行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個人無論是行使權利還是履行義務,都是對自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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