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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秩序
考點1公共生活的含義及特征
公共生活是相對于私人生活而言的,兩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鮮明的開放性和透明性,對他人和社會的影響更為直接和廣泛。當代社會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現在活動范圍的廣泛性、活動內容的公開性、交往對象的復雜性、活動方式的多樣性等方面。
考點2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1)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如果人們在社會公共生活中隨心所欲、各行其是,整個社會就會處于無序的混亂狀態,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社會和諧也就無從談起。
(2)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必要前提。有序的公共生活不僅有利于日常生活的和諧,也會促進經濟社會的順利發展。
(3)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會成員生活質量的基本保證。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是社會成員生活質量提升的一個重要標識。
(4) 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國家現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國家現代化有賴于人的現代化和公共生活的文明進步。
考點3維護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道德和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兩種基本手段。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所追求的目標是一致的,雖然二者發揮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兩者互為補充、相輔相成。
考點4社會公德的含義和基本特征
(1) 社會公德是指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應該遵守的道德準則。社會公德“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在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層面上,社會公德主要體現為舉止文明、尊重他人;在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層面上,社會公德主要體現為愛護公物、維護公共秩序;在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層面上,社會公德主要體現為熱愛自然、保護環境。
(2) 社會公德作為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其基本特點主要表現為:繼承性、基礎性、廣泛性和簡明性。
考點5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每個社會成員都應遵守的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是: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
提示:遵紀守法是社會公德最基本的要求。
考點6社會公德的實踐與養成
培養社會公德意識離不開社會實踐活動,大學生應當在實踐中不斷增強社會公德意識,努力做社會公德規范的傳播者和踐行者。第一,積極參與各種社會活動,在實踐中培養社會公德意識和責任意識。第二,從小事做起,從小節改起,帶頭踐行社會公德規范。
考點7網絡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網絡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們在網絡生活中為了維護正常的網絡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準則,是社會公德規范在網絡空間的運用和擴展。大學生應當積極倡導網絡文明,堅持文明上網,養成科學、文明、健康的上網習慣,在網絡生活中加強社會公德自律:第一,正確使用網絡工具。第二,健康進行網絡交往。第三,自覺避免沉迷網絡。第四,養成網絡自律精神。
考點8公共生活中法律規范的作用
約束個人行為的公共生活規則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權威的規則,具有國家強制性和普遍約束力。公共生活中法律規范的作用可分為指引作用、預測作用、評價作用、強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夠為人們提供一種既定的行為模式,從而引導人們在法律范圍內活動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過授權性規范、禁止性規范和義務性規范三種規范形式實現的。
(2) 預測作用:是指法律通過其規定,告知人們某種行為所具有的、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質以及它所導致的法律后果,使人們可以預先估計到自己行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為的趨向與后果。法律的預測作用對于法的適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3) 評價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夠評價人們行為的法律意義的作用。法律評價與道德評價、紀律評價不能互相取代。
(4) 強制作用:是指法律能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違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實施的作用。法律強制的主體是國家、社會成員與社會組織。
(5) 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過其規定和實施而影響人們思想,培養和提高人們法律意識,引導人們依法行為的作用。
提示:只有政府、社會和公民都具有明確的公共生活規范意識,并自覺地遵守公共生活準則,才能建立起和諧的現代生活方式。
考點9公共生活中相關法律規范
我國的一系列公共生活法律規范,其基本立法精神是在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共環境的基本前提下,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與自由。相關法律規范有:《治安管理處罰法》《集會游行示威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
提示:(1) 《集會游行示威法》的基本原則:①政府依法保障原則;②權利義務一致原則;③和平進行原則。
(2)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①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原則;②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整治原則;③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原則。
(3)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則:①依法管理原則;②以人為本、與民方便原則。
(4) 《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的基本原則:①促進網絡發展與加強監管相結合的原則;②信息自由與社會公共利益有機結合的原則;與現代網絡發展相適應、與傳統法律規范相協調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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